第四类:知识产权保护与专利资助
香港特区政府 PAG 专利申请资助计划政策解析(创科基金统筹最新规范)
Q PAG 专利申请资助计划的资助金额上限是多少?
每项获批申请的最高资助额为 25 万港币(或专利申请直接相关费用的 90%,以较低者为准)。资助款项可直接用于支付专利检索、由香港生产力局指定的专利代理人撰写专利说明书以及向相关国家/地区专利局递交申请的法定官费。
Q 外贸制造企业申请海外发明专利(如美国 USPTO、欧洲 EPO)可以使用 PAG 资助吗?
可以。PAG 资助范围明确支持合资格的香港企业在任何国家或地区申请【首次发明专利(Invention Patent)】。企业可根据出海目标市场,选择申请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欧洲专利局(EPO)、日本特许厅(JPO)等全球主要市场的发明专利。
Q 哪些类型的专利不属于 PAG 资助范畴?
PAG 计划明确仅资助具备功能性与技术创新的【功能性发明专利】(明确排除纯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纯粹的商标注册(Trademark)、软件著作权、域名登记或商业秘密保护不属于该计划资助科目(商标与品牌出海注册建议通过 BUD 专项基金申报)。
Q 企业申请 PAG 专利资助通常需要经过哪些评审流程?
申请提交后,首先由香港生产力促进局(HKPC)作为执行机构进行专利检索与技术可行性评估(审查该技术是否具备专利新颖性与工业实用性);评估通过后出具专利检索报告,并呈交创新科技署正式批出资助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