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我是否具備申請條件


申請基金資助的企業須符合以下資格:

1、在香港按照商業登記條例(香港法例第310章)登記的非上市企業。

 2、在申請基金時,企業須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空殼公司或在香港境外從事主要業務運作的企業,均不會被視為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

 3、如企業以前曾獲基金資助,所獲的累計資助金額不能超過基金規定的累計資助上限。擁有相近商業登記資料(例如業務性質、地址、聯絡電話、股東 / 董事)的申請企業,會被視為關連企業。就計算累計資助金額上限而言,該些關連企業會被視為單一企業,即該些關連企業所獲的累計資助金額會被合併計算及不能超過累計資助上限。 

4、企業並非申請涉及的推廣活動及與該活動有關服務的主辦 / 協辦機構 / 服務供應商或與主辦 / 協辦機構 / 服務供應商有關連的公司。



EMF申請文件

企業可選擇以「實報實銷」或「首期撥款暨終期撥款」形式申請EMF,所需文件包括:

1、填妥的申請表格

2、商業登記證副本

3、有限公司的公司註冊處周年申報表(表格NAR1)或法團成立表格(表格NNC1)副本;或無限公司的商業登記署Form 1(a)或Form 1(c)

4、簽署申請表格人士的香港身份證或護照副本

5、首次申請首期撥款的企業,須遞交一式兩份已簽妥的資助協議;於申請終期撥款時,須提交收據正本或經核證副本等相關文件

6、申請實報實銷的企業,須提交開支收據正本或經核證副本,以及相關發票、報價單及合同等副本

7、視乎個案而需要提交的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