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廣告推廣申請政府資助 申請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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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載證明文件有哪些格式要求?
以網上電子表格遞交申請的企業,須按下列要求備妥所需證明文件的電子檔案:
(i) 檔案以JPG、JPEG、PNG、PDF、DOC或DOCX格式儲存;
(ii) 檔案所載文件清晰可見(解像度200dpi以上);以及
(iii) 電子表格支援上載10個檔案,總容量為10MB。如需上載的檔案總數或容量超過上限,申請企業可預先合併或壓縮檔案,或以「遞交補充證明文件」形式分開上載。
如有需要,工貿署會要求申請企業提供清晰度更高的檔案或證明文件的正本,以供審理申請。 -
2、如何使用「遞交補充證明文件」功能,提交超過支援上限的證明文件,或提交補充文件?
在遞交申請時,如遞交的證明文件經壓縮或合併後,檔案的大小或數量依然超過電子表格支援的上限(電子表格支援上載10個檔案,總容量為10MB),又或在遞交申請後需要補交文件,申請企業可使用電子表格的「遞交補充證明文件」功能上載文件。
申請企業需按此重新進入電子表格系統,在首頁點擊「填寫新表格」,再選擇「遞交補充證明文件」。
請在「遞交補充證明文件」前備妥相關的「電子表格參考編號」(以「TID001」開首)或「申請編號」(以「E」開首)、商業登記證號碼,以及按常見問題D1所指定格式儲存的所需證明文件 。
在成功遞交證明文件後,申請企業可列印或下載「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 遞交補充證明文件記錄」作日後參考。 -
3、以電子表格申請基金仍否需要提交文件正本?
以電子表格申請基金的企業如選用紙本形式簽署申請聲明書,須遞交簽妥並蓋上企業印章的聲明書(聲明書在遞交電子表格時由電腦系統提供)。首次申請首期撥款的企業另須遞交一式兩份簽妥的「資助協議」。
至於證明文件,申請企業只需透過電子表格上載,惟文件影像須清晰可見(解像度200dpi以上)。申請企業須保留所有證明文件的正本,如有需要,工貿署會要求企業提供清晰度更高的檔案或證明文件的正本,以供審理申請。如申請企業未有提供所需或清晰可見的證明文件,或未有遞交所需的簽署聲明 / 協議,申請或會因而延誤。 -
4、如何以數碼簽署為電子表格簽署申請聲明?
申請企業如選擇使用數碼簽署,只須在填寫電子表格時選擇以機構數碼證書簽署申請聲明書,並填寫簽署人的有關資料。數碼證書上所列的機構及授權用戶須與申請機構和簽署人資料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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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哪些數碼證書可用作簽署申請聲明?
就申請基金資助而言,工貿署接受的機構數碼證書包括香港郵政電子證書(機構)、以及電子核證服務有限公司發出的ID-Cert類別二及類別五。
如欲了解更多有關數碼證書的資料,請參閱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的網頁。 -
6、能否儲存已填寫的申請資料供日後使用?
申請企業在填寫電子表格時,可隨時在每頁的頁尾按「儲存」鍵,將已經完成或尚未完成填寫的表格以GFD檔儲存至個人電腦。申請企業日後可上載有關資料至申請表格,以繼續填寫申請或就另一活動填寫新申請。申請企業存檔時需要提供一個密碼以保護儲存的資料。如忘記密碼,電子表格系統將無法開啟並載入檔案內的資料。
如要使用存檔的表格,申請企業需在電子表格首頁點擊「填寫已儲存的表格」,上載有關的GFD檔,輸入密碼,再點擊「開啟」鍵。待存檔的資料重新載入表格後,申請企業應核對清楚載入的資料是否正確及適用。 -
7、如何查閱已遞交的電子申請表格?
在成功遞交申請後,申請企業須在「確認通知書」頁面下載一份PDF格式的「申請聲明書 / 申請記錄」,有關文件會提供已遞交的電子表格參考編號、網上遞交日期及時間、填寫的申請資料。如申請企業選用紙本形式簽署聲明,須遞交簽妥並蓋上企業印章的申請聲明書(聲明書在遞交電子表格時由電腦系統提供)。
申請企業亦可聯絡工貿署「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科」,以查閱已遞交的電子申請表格。 -
8、為何無法進入下一頁或提交電子表格?
可能是以下原因所致:
未有填妥所有必須填寫的資料,例如:東主 / 合夥人 / 持有>=30% 股權人士的香港身份證 / 護照號碼,以及推廣活動 / 申報開支項目的費用等。
需要修正錯誤輸入的資料,例如:電郵地址格式不正確、活動的開始日或結束日期不符合相關申請期限等。
請審閱並輸入 / 修正有關資料。 -
9、申請遞交後可否作出修改?
申請企業在遞交申請後,如申請表格內所填報的資料有任何重大變更,須立即以書面通知工貿署。為方便處理有關要求及避免混亂,請在撤回要求內清楚註明有關的申請編號、商業登記號碼及推廣活動詳情。如提出的修改會令原來的申請無效,工貿署會拒絕有關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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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申請企業能否撤回其基金的申請?
在遞交申請後,如申請企業擬撤回有關資助申請,可以書面向工貿署提出要求撤回申請。為方便處理有關要求及避免混亂,請在撤回要求內清楚註明有關的申請編號、商業登記號碼及推廣活動詳情。就已獲發首期撥款的申請而言,申請企業撤回有關資助申請時,須按要求向工貿署歸還整筆首期撥款連同任何所需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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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工貿署何時開始以電郵方式發出「暫緩處理申請通知書」?
工貿署將於2024年第二季以電郵方式發出「暫緩處理申請通知書」,通知申請企業尚欠或須補充的資料/文件。我們稍後將在本網站公布以電郵發出「暫緩處理申請通知書」的具體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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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我可以於提交申請後更改申請表格上提供的電郵地址嗎?
「市場推廣基金」科屆時會根據資助申請表格上提供的電郵地址發送「暫緩處理申請通知書」電郵。如申請企業打算更改電郵地址以接收「暫緩處理申請通知書」,請於下次遞交資助申請時,於表格填寫新電郵地址。
在一般情況下,「市場推廣基金」科不會在處理同一申請的過程中接納更改電郵地址的要求,以免產生混亂,導致延誤發放資助。 -
13、屆時可以直接回覆電郵以補交文件嗎?
不可以。請以以下其中一種方式補交文件:
(a) 網上電子表格(https://emf.tid.gov.hk/eform)
(b) 郵寄(郵寄地址:香港九龍城協調道3號工業貿易大樓13樓1301室「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科服務櫃位)
(c) 文件收集箱(位置:工業貿易大樓地下(詢問處旁))
(d) 親身遞交(地址:香港九龍城協調道3號工業貿易大樓13樓1301室「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科服務櫃位) - 14、如果我忘記了申請時填寫的聯絡電郵地址,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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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逾期申請是否會獲基金接納?
除非有特殊情況或合理理由,並附有證明文件,逾期申請將不獲接納。工貿署會以接獲申請的日期及參與的展覽會或商貿考察團開始 / 完結日、刊登廣告的貿易刊物出版日、在電子平台 / 媒介進行的推廣活動的有關開始 / 完結日,或建立 / 優化申請企業擁有的公司網站 / 流動應用程式的有關項目開始 / 完成日來決定申請是否根據申請指引所載的限期內提交,從而決定申請是否逾期。在任何情況下,包括非在本地舉行的活動是否有時差的問題,工貿署只按香港曆日表計算時限。
如申請企業未能於推廣活動開始的申請限期提交首期撥款申請,申請企業仍可以在有關活動完成日後的60個曆日內提交實報實銷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