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baba會員申請政府資助 申請常見問題

  • 1、哪些企業符合資格申請「市場推廣基金」(基金)?

    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即可申請:

    • 在香港按照商業登記條例(香港法例第310章)登記的非上市企業1

    • 在申請基金時,企業須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空殼公司或在香港境外從事主要業務運作的企業,均不會被視為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

    • 如企業以前曾獲基金資助,所獲的累計資助金額不能超過基金規定的累計資助上限。擁有相近商業登記資料(例如業務性質、地址、聯絡電話、股東 / 董事)的申請企業,會被視為關連企業。就計算累計資助金額上限而言,該些關連企業會被視為單一企業,即該些關連企業所獲的累計資助金額會被合併計算及不能超過累計資助上限。

    • 企業並非申請涉及的推廣活動及相關服務的主辦 / 協辦機構 / 服務供應商或與主辦 / 協辦機構 / 服務供應商有關連的公司。

     

    就基金而言,「企業」指以圖利為目的而從事任何形式的業務的法人。非圖利或非分配利潤組織並不符合資格。

    此外,工業貿易署(工貿署)可要求申請企業提供相關文件,證明企業在申請資助期間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工貿署會參考不同因素以考慮申請企業是否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


    註:
    1. 由2021年4月30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基金放寬只限中小企業申請的要求。如上市企業的附屬公司並沒有上市,亦合資格申請資助。

  • 2、非分配利潤組織是否合資格申請基金?

    非分配利潤組織並不符合申請資格。

  • 3、活動的主辦機構是否合資格申請基金?

    推廣活動及相關服務的主辦 / 協辦機構 / 服務供應商或與主辦 / 協辦機構 / 服務供應商有關連的公司,不可就推廣活動申請基金的資助。

  • 4、哪類推廣活動可獲基金資助?

    基金提供的資助,可供企業參與由有良好往績的機構主辦或營運的下列推廣活動或平台2,以推廣其產品及 / 或服務:

    1. 在香港境外舉行、以香港境外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

    2. 在香港舉行、以香港境外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

    3. 在香港舉行、以本地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

    4. 網上貿易展覽會。

    5. 香港境外商貿考察團。

    6. 網上商貿考察團。

    7. 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的貿易刊物廣告。

    8. 通過電子平台 / 媒介進行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的出口推廣活動,例如刊登廣告、關鍵字搜尋、上載產品資料、建立或優化網上商店等。

    9. 建立或優化申請企業所擁有、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的公司網站 / 流動應用程式作出口推廣。


    註:

    2. 由2021年4月30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基金的資助範圍擴大至由具良好往績的機構舉辦,以本地市場為目標及具規模的展覽會;和由香港貿易發展局及有良好信譽和往績的展覽主辦機構舉辦的網上展覽會;以及放寬只限中小企業申請的要求。


  • 5、哪類在香港舉行、以香港境外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可符合申請資格?

    在香港舉行、以香港境外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須以香港境外及本地的業內人士為主要對象。一般而言,活動不對公眾開放。如活動容許公眾入場,開放予公眾進場的整體時間不應超過活動開放總時間的二分之一。主辦機構應作出適當安排以招攬香港境外的業內人士參與有關的展覽會。在考慮公眾進場及活動開放的整體時間時,工貿署只計算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的時段。活動在上述時段以外時間的開放安排不受限制。

    對公眾和業內人士均開放的展覽會,如主辦機構設立「業界專區」(即在展覽場內只限業內人士進場的專用區域),而申請企業的展位設於該專用區域,可被視為參與以香港境外市場為目標的貿易展覽會,但主辦機構必須就有關安排取得工貿署的預先批核。工貿署在考慮「業界專區」的預先批核申請時會參考不同因素獲預先批核的「業界專區」資料會上載至基金網頁。


  • 6、哪類在香港舉行、以本地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可符合申請資格?

    在香港舉行、以本地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須具規模及適當主題,並由政府相關機構、非分配利潤的工商組織或有良好信譽及往績的展覽舉辨機構主辦。參展商須為商業企業。

    在考慮以本地市場為目標的本地展覽會是否具規模時,工貿署會參考多項因素,包括展覽場地、展覽性質、參與人士 / 訪客的性質和數目,以及業界對過往舉辦相同 / 相似展覽的評價等。一般而言,以本地市場為目標的貿易展覽會須具合適及最少1,200平方米連貫的展覽面積。

    主辦機構可向工貿署查詢其以本地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是否符合基金的資助資格。工貿署會將初步審核為合資格的展覽會資料上載至基金網頁。


  • 7、哪類網上貿易展覽會可符合申請資格?

    網上展覽會須具適當主題,並由香港貿易發展局、其他政府相關機構、非分配利潤的工商組織或有良好信譽及往績的展覽商主辦,並在合適的電子平台上舉行。參展商須為商業企業。

    網上展覽會可在展示參展商的產品及 / 或服務以外,包含與展覽目的、主題及目標市場相符的商貿配對活動(例如透過即時通訊功能及網上會議)及演講活動。在電子平台上以零售或會面為主要目的之推廣活動及直播促銷活動不會被視為網上展覽會。主要以會議 / 研討會演講嘉賓身份參與網上展覽會但同時未有已付費的虛擬攤位的企業亦不符合資格。

    在考慮網上展覽會是否符合基金的資助資格時,工貿署會參考多項因素,包括平台的網址域名、展覽性質、展覽的組織和展示方式、參與展覽人士 / 訪客的性質和數量,以及業界對過往舉辦相同 / 相似實體或網上展覽會的評價等。

    在考慮電子平台是否合適舉辦網上展覽會時,工貿署會參考多項因素,包括該電子平台如何協助申請企業推廣其產品及/或服務、平台的網址域名、使用的語言、內容、功能、目標訪客的類別,訪客量/下載量及其地域分析、過往曾在該電子平台籌辦相似活動的性質、數目及類型、業界對過往在該平台舉辦相同/相似活動的評價等。平台的網址域名一般須由有關展覽主辦商持有。有關平台的營辦商須提供其訪客量/下載量的分析數據,以證明該平台的可信性。

    主辦機構可向工貿署查詢其網上展覽會是否符合基金的資助資格。工貿署會將初步審核為合資格的展覽會資料上載至基金網頁。

  • 8、哪類考察團可符合申請資格?

    要獲得基金的資助,考察團的行程必須證明該次考察以擴展香港境外市場為目標。

    由政府、政府相關機構或非分配利潤的工商組織主辦並以擴展市場為目標的實體商貿考察團,行程必須包含於考察城市與當地政府、工商界或相關工商組織舉行的商業會議,或包含於考察城市作廠房或用地探訪。

    其他實體商貿考察團的行程必須包含企業與香港境外買家作一對一商貿配對洽談的環節,讓團員有充足的機會直接與海外買家 / 企業見面商談,藉以擴展境外市場。

    網上商貿考察團須具適當主題,並由政府、政府相關機構或香港的非分配利潤的工商組織主辦,所有考察團成員須在指定時間及考察團期間在適當的單一本地場所出席活動。考察團成員須為商業企業。

    網上商貿考察團除須包含與考察城市當地政府、工商界或工商組織舉行的商業會議,或包含在考察城市的廠房或用地視像視察外,亦須包含與考察團目標、主題及目標市場相符的商貿配對活動(例如透過即時通訊功能及網上會議)。

    有關的商貿考察團必須由有良好往績的機構主辦或營運。工貿署會根據考察團的整體安排,包括考察團的目的、參加者人數,以及其他相關詳情考慮有關考察團是否符合基金的資助資格。個別行程活動項目擁有出口推廣性質,並不足以令該考察團符合基金的資助資格。行程只包含參觀活動的商貿考察團將不獲考慮。只為協助企業了解相關行業發展或以技術交流為主的研討會、工作坊、會議以及交流會等,不屬於基金的資助範圍。

    另外,企業自行組織 / 參與的境外考察活動包括參與展覽會或拜訪商業夥伴 / 客戶,不論是自行前往或經旅遊公司 / 商業夥伴 / 客戶安排機票和住宿,該次行程亦不會被視為合資格的考察團。

  • 9、申請企業在哪類電子平台 / 媒介和通過有關電子平台 / 媒介進行哪類出口推廣活動可符合申請資格?

    要獲得基金的資助,出口推廣活動須在合適並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的電子平台 / 媒介(包括商貿平台、搜尋引擎、社交網站及電子貿易刊物)進行。通過這些電子平台 / 媒介進行的出口推廣活動,例如刊登廣告、上載產品資料、關鍵字搜尋、建立或優化網上商店等可申請基金的資助。

    在考慮有關電子平台 / 媒介是否合適進行出口推廣活動及以香港境外市場為目標時,工貿署會參考多項因素,包括有關平台 / 媒介如何協助申請企業推廣出口業務、平台 / 媒介的網址域名、使用的語言、內容、功能、目標訪客的類別,以及訪客量 / 下載量的地域分佈等。一般而言,平台 / 媒介的香港訪客量 / 下載量不應超過其總訪客量 / 下載量的30%。有關平台 / 媒介的營辦商須提供其訪客量 / 下載量的地域分析數據,以證明該平台 / 媒介的可信程度及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


  • 10、哪類公司網站 / 流動應用程式可符合申請資格?

    申請企業擁有的公司網站 / 流動應用程式必須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在考慮屬申請企業的公司網站 / 流動應用程式是否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時,工貿署會參考多項因素,包括該公司網站 / 流動應用程式如何協助申請企業作出口推廣、其使用的語言、內容、功能,以及企業的出口業務證明等。

    另外,就公司網站而言,域名須由申請企業註冊或持有;就公司流動應用程式而言,該流動應用程式必須由申請企業於流動應用程式發佈平台(app store(s))發佈及可於海外市場下載。同時有關公司網站 / 流動應用程式須附有申請企業的資料、其產品及 / 或服務的資訊、公司全名及香港聯絡資料。建立或優化該公司網站 / 流動應用程式的服務供應商須為有良好往績的資訊科技公司。


  • 11、企業如何查詢過往曾獲基金資助的推廣活動 / 貿易刊物 / 電子平台或媒介?

    申請企業可以使用基金網站上的「過往獲批准的推廣活動 / 貿易刊物 / 電子平台或媒介」網上服務,以搜索在過去12個月內獲基金資助的市場推廣活動,包括在本地和境外舉行的展覽會、考察團、貿易刊物及電子平台 / 媒介的資料。有關資料只供參考。所有相關活動的資助申請將按個別情況審核。

  • 12、如推廣活動過往曾獲基金的資助,是否代表日後相同或近似活動亦會獲得資助?

    不是。所有推廣活動均會根據當時的審批條款作獨立評估。推廣活動過往曾獲基金的資助,並不保證日後相同或近似活動必定獲得資助。


  • 13、申請企業參與合資格推廣活動的哪些開支可獲基金資助?

    下列開支項目可獲基金資助:

    在香港境外舉行或香港舉行的展覽會

    1. 由主辦/協辦機構收取的展覽會攤位租賃費;或由主辦/協辦機構收取以其他參展模式參與展覽會的租賃費,包括陳列櫃、桌面展位、人體模型/服裝衣架(即「其他參展模式」)。就其他參展模式而言,申請企業的展品須以固定位置常設於整個展覽會期內。而參展商名單上須顯示其公司全名及在香港的聯絡資料。

    2. 展覽會中攤位建築、設置及設計費用,攤位組件和展品(作出售用途的貨品除外)的運輸費用,以及攤位擺設的租賃費用。購買可重複使用的物品的開支及營運攤位的開支(如員工薪金)不獲資助。

    3. 由主辦/協辦機構收取在展覽會中攤位參展商擔任演講嘉賓的報名費用。包括申請企業在展覽暨會議中擔任演講嘉賓,並同時以攤位參展商身份完整參與整個展覽暨會議期內的展覽部分。有關演講時段必須由該展覽會的主辦機構提供。

    4. 在展覽會場刊內刊登廣告(包括印刷版展覽會場刊及電子版展覽會場刊(PDF格式或載於該實體展覽的官方網站上))及印製宣傳刊物/單張(不包括紀念品)的費用。有關的宣傳刊物必須附有申請企業的公司全名及活動的完整名稱,同時只供在有關活動中派發使用。

    5. 在展覽會中由主辦/協辦機構收取參展商現場展示廣告的費用,包括以垂掛橫額、海報、宣傳貼紙及電子資料屏幕展示廣告。有關廣告須於整個展覽會期內常設於展覽會合約列明場地的固定位置,該現場展示廣告亦須顯示申請企業的公司全名及香港聯絡資料。

    6. 在展覽會中由主辦/協辦機構收取參展商使用流動廣告吉祥物作宣傳的費用。有關吉祥物須於展覽會合約列明場地及展期內在主辦機構指定時段及範圍作宣傳。該吉祥物僅為活動中推廣申請企業的產品及/或服務之用,並須顯示申請企業的公司全名及香港聯絡資料,其設計須為該申請企業所註冊或獲授權使用。

    7. 作為在展覽會中設置攤位展覽的參展商代表的申請企業東主/合夥人/股東,及/或香港受薪僱員,由香港前往活動舉行城市的來回交通費,惟不包括市內交通費及與所參加活動無關的交通開支。一般情況下,只有於活動舉行前5天至活動完結後5天的交通費會被視為與所參加活動有關。因轉機 / 轉乘交通而停留中轉城市的最長時間為24小時。

    8. 作為在展覽會中設置攤位展覽的參展商代表的申請企業東主/合夥人/股東,及/或香港受薪僱員,在所涉外地活動期間於活動舉行城市的住宿費,惟不包括與所參加活動無關的住宿費。一般情況下,只有於活動舉行前2天至活動完結後2天的住宿費會被視為與所參加活動有關。

    網上貿易展覽會

    1. 由主辦/協辦機構收取以參展商身份參與網上展覽會的費用,包括於展覽會期間進行商貿配對活動的參加費用及擔任演講嘉賓的報名費用。有關商貿配對及演講活動必須為網上展覽會的一部份。

    2. 由主辦/協辦機構收取網上展覽會攤位參展商的虛擬攤位設計費用。虛擬攤位須顯示申請企業的公司全名及香港聯絡資料。

    3. 由主辦/協辦機構收取網上展覽會參展商於整個展覽會期內在該網上展覽會網站上展示廣告的費用,包括在網上展覽會場刊內刊登廣告、展示網頁橫額及彈出式廣告等。有關的廣告須顯示申請企業的公司全名及香港聯絡資料。

    香港境外商貿考察團

    1. 由主辦/協辦機構收取的商貿考察團團費。

    2. 作為考察團成員的申請企業東主/合夥人/股東,及/或香港受薪僱員,由香港前往活動舉行城市的來回交通費,惟不包括市內交通費及與所參加活動無關的交通開支。一般情況下,只有於活動舉行前5天至活動完結後5天的交通費會被視為與所參加活動有關。因轉機 / 轉乘交通而停留中轉城市的最長時間為24小時。

    3. 作為考察團成員的申請企業東主/合夥人/股東,及/或香港受薪僱員,在所涉外地活動期間於活動舉行城市的住宿費,惟不包括與所參加活動無關的住宿費。一般情況下,只有於活動舉行前2天至活動完結後2天的住宿費會被視為與所參加活動有關。

    網上商貿考察團

    1. 由主辦 / 協辦機構收取的商貿考察團團費。

    貿易刊物刊登的廣告

    1. 在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的貿易刊物刊登廣告的費用。

    電子平台 / 媒介進行的出口推廣活動

    1. 在電子平台/媒介投放廣告及作關鍵字搜尋推廣的費用。

    2. 在電子平台/媒介上載產品資料作銷售、開設/優化網上商店,及推廣網上商店的非經常費用。與營運及銷售有關的開支不予資助(例如網上商店日常維護服務費用、日常管理網店的員工的開支、以銷售額計算的佣金等)。

    建立或優化申請企業擁有的公司網站 / 流動應用程式

    1. 建立或優化申請企業擁有的公司網站/流動應用程式的非經常費用。與營運及銷售有關的開支不予資助(例如網站/流動應用程式日常維護服務費用、日常管理網站/流動應用程式的員工的開支、以銷售額計算的佣金等)。

    所有合資格推廣活動

    1. 申請企業在參與合資格推廣活動時,就其在活動中推廣的產品及/或服務拍攝視頻/產品的拍攝和編輯服務費用。該視頻/產品應適當地附有申請企業的公司全名及活動的資料。服務供應商須為該活動的主辦機構或其授權中介或有良好往績的攝影/拍攝公司。獨立於合資格推廣活動製作的視頻/產品拍攝及編輯成品不予考慮。

    推廣活動的合資格開支,必須由申請企業向主辦/協辦/相關營運機構/服務供應商繳付才可獲資助。由第三者代申請企業繳付的開支,不論其與申請企業關係為何,均不予資助。申請企業可獲活動的主辦/協辦/營運機構/服務供應商或其他機構/人士退還的任何開支(例如可獲退回的稅項及參加活動的按金等),亦不予資助。就由申請企業東主/合夥人/股東/香港受薪僱員代支付並向申請企業報銷的費用,申請企業須提交付款紀錄(如顯示帳戶持有人和付款人全名的銀行紀錄/信用卡月結單/支票/銀行本票/電匯紀錄的副本)。工貿署可要求提交還款紀錄以證實 。如由香港受薪僱員代申請企業支付申報開支,申請企業須提交該名僱員在進行該筆交易時的僱傭紀錄(例如:交易月份的強制性公積金供款紀錄)。


  • 14、企業可否聘請自由工作者建立或優化其擁有的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的公司網站 / 流動應用程式?

    不可以。建立或優化公司網站 / 流動應用程式的服務供應商須為有良好往績的資訊科技公司。聘請自由工作者均不被接納,而相關申請將不獲考慮。

  • 15、企業可否就獨立製作的視頻 / 產品拍攝及編輯成品申請基金資助?

    不可以。申請資助的視頻 / 產品拍攝及編輯成品,必須用以供申請企業在合資格的推廣活動中使用。獨立製作的視頻 / 產品拍攝及編輯成品並不獲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