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在貿易刊物 / 電子平台及媒介刊登的廣告,及申請企業的公司網站 / 流動應用程式是否必須顯示申請企業的名稱及聯絡資料?

是。申請企業必須以香港企業身份刊登廣告,並在有關廣告上顯示其名稱及香港的聯絡資料(包括地址、電話號碼及傳真號碼)。就建立或優化申請企業擁有的網站 / 流動應用程式而言,有關網站 / 流動應用程式須附有申請企業產品及 / 或服務的資訊、公司全名及在香港的聯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