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哪些文件會被接納為東主、合夥人及 / 或員工證明?
一般而言,由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中介人發出的記錄是有效的證明。獲強積金豁免者,則須提供其他文件作證(東主、合夥人:商業登記署的Form 1(a) / Form 1(c)(須在最近兩年内發出)或最近期的公司註冊處周年申報表(表格NAR1)或法團成立表格(股份有限公司)(表格NNC1);員工方面:僱員合約及薪金支付紀錄、僱主向稅務局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
一般而言,由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中介人發出的記錄是有效的證明。獲強積金豁免者,則須提供其他文件作證(東主、合夥人:商業登記署的Form 1(a) / Form 1(c)(須在最近兩年内發出)或最近期的公司註冊處周年申報表(表格NAR1)或法團成立表格(股份有限公司)(表格NNC1);員工方面:僱員合約及薪金支付紀錄、僱主向稅務局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