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哪類推廣活動可獲基金資助?

基金提供的資助,可供企業參與由有良好往績的機構主辦或營運的下列推廣活動或平台2,以推廣其產品及 / 或服務:

  1. 在香港境外舉行、以香港境外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

  2. 在香港舉行、以香港境外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

  3. 在香港舉行、以本地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

  4. 網上貿易展覽會。

  5. 香港境外商貿考察團。

  6. 網上商貿考察團。

  7. 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的貿易刊物廣告。

  8. 通過電子平台 / 媒介進行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的出口推廣活動,例如刊登廣告、關鍵字搜尋、上載產品資料、建立或優化網上商店等。

  9. 建立或優化申請企業所擁有、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的公司網站 / 流動應用程式作出口推廣。


註:

2. 由2021年4月30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基金的資助範圍擴大至由具良好往績的機構舉辦,以本地市場為目標及具規模的展覽會;和由香港貿易發展局及有良好信譽和往績的展覽主辦機構舉辦的網上展覽會;以及放寬只限中小企業申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