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哪類網上貿易展覽會可符合申請資格?
網上展覽會須具適當主題,並由香港貿易發展局、其他政府相關機構、非分配利潤的工商組織或有良好信譽及往績的展覽商主辦,並在合適的電子平台上舉行。參展商須為商業企業。
網上展覽會可在展示參展商的產品及 / 或服務以外,包含與展覽目的、主題及目標市場相符的商貿配對活動(例如透過即時通訊功能及網上會議)及演講活動。在電子平台上以零售或會面為主要目的之推廣活動及直播促銷活動不會被視為網上展覽會。主要以會議 / 研討會演講嘉賓身份參與網上展覽會但同時未有已付費的虛擬攤位的企業亦不符合資格。
在考慮網上展覽會是否符合基金的資助資格時,工貿署會參考多項因素,包括平台的網址域名、展覽性質、展覽的組織和展示方式、參與展覽人士 / 訪客的性質和數量,以及業界對過往舉辦相同 / 相似實體或網上展覽會的評價等。
在考慮電子平台是否合適舉辦網上展覽會時,工貿署會參考多項因素,包括該電子平台如何協助申請企業推廣其產品及/或服務、平台的網址域名、使用的語言、內容、功能、目標訪客的類別,訪客量/下載量及其地域分析、過往曾在該電子平台籌辦相似活動的性質、數目及類型、業界對過往在該平台舉辦相同/相似活動的評價等。平台的網址域名一般須由有關展覽主辦商持有。有關平台的營辦商須提供其訪客量/下載量的分析數據,以證明該平台的可信性。
主辦機構可向工貿署查詢其網上展覽會是否符合基金的資助資格。工貿署會將初步審核為合資格的展覽會資料上載至基金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