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哪類考察團可符合申請資格?

要獲得基金的資助,考察團的行程必須證明該次考察以擴展香港境外市場為目標。

由政府、政府相關機構或非分配利潤的工商組織主辦並以擴展市場為目標的實體商貿考察團,行程必須包含於考察城市與當地政府、工商界或相關工商組織舉行的商業會議,或包含於考察城市作廠房或用地探訪。

其他實體商貿考察團的行程必須包含企業與香港境外買家作一對一商貿配對洽談的環節,讓團員有充足的機會直接與海外買家 / 企業見面商談,藉以擴展境外市場。

網上商貿考察團須具適當主題,並由政府、政府相關機構或香港的非分配利潤的工商組織主辦,所有考察團成員須在指定時間及考察團期間在適當的單一本地場所出席活動。考察團成員須為商業企業。

網上商貿考察團除須包含與考察城市當地政府、工商界或工商組織舉行的商業會議,或包含在考察城市的廠房或用地視像視察外,亦須包含與考察團目標、主題及目標市場相符的商貿配對活動(例如透過即時通訊功能及網上會議)。

有關的商貿考察團必須由有良好往績的機構主辦或營運。工貿署會根據考察團的整體安排,包括考察團的目的、參加者人數,以及其他相關詳情考慮有關考察團是否符合基金的資助資格。個別行程活動項目擁有出口推廣性質,並不足以令該考察團符合基金的資助資格。行程只包含參觀活動的商貿考察團將不獲考慮。只為協助企業了解相關行業發展或以技術交流為主的研討會、工作坊、會議以及交流會等,不屬於基金的資助範圍。

另外,企業自行組織 / 參與的境外考察活動包括參與展覽會或拜訪商業夥伴 / 客戶,不論是自行前往或經旅遊公司 / 商業夥伴 / 客戶安排機票和住宿,該次行程亦不會被視為合資格的考察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