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企業可否委託第三者參與有關的推廣活動?
基金旨在鼓勵企業積極參與推廣活動,藉此協助其擴展業務。申請企業必須由企業的東主 / 合夥人 / 股東,及 / 或香港受薪僱員代表直接參與整項活動(即網上展覽會、實體展覽會的攤位展覽及商貿考察團)。其他任何形式,包括外判或委託第三者參與,均不會被接納。
基金旨在鼓勵企業積極參與推廣活動,藉此協助其擴展業務。申請企業必須由企業的東主 / 合夥人 / 股東,及 / 或香港受薪僱員代表直接參與整項活動(即網上展覽會、實體展覽會的攤位展覽及商貿考察團)。其他任何形式,包括外判或委託第三者參與,均不會被接納。